“失独”老人代孕生子,离婚时被指婚内出轨!法院判了 全球资讯
一对“50后”夫妻痛失独子后,
男方为了“延续香火”,
在外代孕生子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当婚姻走到尽头,
财产如何分割?
女方指男方婚内出轨,
男方却称“代孕”是经女方同意而为之。
女方又能否因此多分财产?
近日,
广州中院公布了这起
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终审判决书。
老来丧子,他选择在外代孕
“50后”夫妻陈刚和刘云(均为化名)育有一子。2017年,年过六旬的夫妻俩痛失独子。这之后,陈刚选择在外代孕生子。
没过多久,二人的婚姻遇到危机。2018年,妻子刘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经过多轮诉讼,2021年,法院终审判决二人离婚。由于陈刚没有到庭,夫妻共同财产暂未处理。
这之后,刘云又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。刘云称,陈刚严重违背夫妻之间忠实义务,婚内出轨并代孕生子,要求按7:3的比例分割财产。
一审法院认为,按法律规定,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,陈刚存在出轨行为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少分财产理由。刘云要求陈刚少分财产的诉请,法院不予支持,案涉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。但根据刘云提供的证据,法院认定陈刚确实存在婚内出轨行为,违反了夫妻忠诚义务,对刘云造成了精神损害,应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。
一审法院对几套房产进行了分割,分别归于刘云、陈刚名下。陈刚一次性支付房屋差价补偿款13万余元、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给刘云。刘云不服,提起上诉。
终审判决丈夫要多支付
20万元给妻子
关于陈刚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背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,婚内出轨并代孕生子的问题,经查,该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判决认定:刘云与陈刚虽然已经结婚多年,但是近几年来双方关系恶化,尤其是双方儿子去世后,陈刚以代孕生子名义与其他女性来往,致使双方矛盾进一步加剧。刘云在本案中也提交了“生子协议”等相关证据予以证明。
陈刚则称,其找人代孕生子原本就是经双方协商同意的行为,两人的独生子于2017年去世,陈刚作为观念传统的农村人急切希望能够再有后代,而刘云没有生育能力,因此经双方沟通且经刘云同意,陈刚才找人代孕生子。
法院认为,足以认定陈刚在与刘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背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,存在婚内出轨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,离婚时,夫妻共同财产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。因此刘云可适当多分共同财产。一审判决认为,“陈刚存在出轨行为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少分财产理由”,实属对上述规定理解不当,处理有误。
根据刘云的陈述、所提供的证据和陈刚的辩解,陈刚确因独生子的意外死亡而在外代孕生子,且陈刚还需给付刘云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,因此,刘云多分财产的比例不宜过高。法院酌定,在维持一审判决财产分配方案的基础上,陈刚还应支付20万元给刘云,即还应支付房屋差价补偿款33万余元。
另据了解,
代孕在我国并不合法,
目前尚面临伦理、法律等问题,
代孕行为有诸多法律风险。
栏目主编:赵翰露
文字编辑:卢晓川
本文作者:信息时报
题图来源:上观题图
图片编辑:苏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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